乌海市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关于新增第二批门诊特殊用药目录的通知

|
    按照乌海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二批门诊特殊用药目录的通知》(乌医保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为保障重大疾病患者用药、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自2021年5月1日起将门冬氨酸鸟氨酸颗粒剂等21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市第二批门诊特殊用药范围(见附件)。新增门诊特殊用药保障对象、待遇标准、服务管理等按照我市第一批门诊特殊用药管理。
乌海市人民医院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