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关于落实区内就医无异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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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区内就医无异地工作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区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1〕24号)、《乌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医改发〔2016〕3号)精神,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区内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无异地工作。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服务,方便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取消区内异地住院备案。参保人员在区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实现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按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手工结算。 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等,执行我市待遇政策和结算方式。在区内其他统筹区就医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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