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医保经办一体化服务的通知
按照《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经办一体化服务网点建设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化医保领域“放官服”改革部署,不断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探索创新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新格局,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医保经办一体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异地就医备案 2、帐户共计绑定解绑 3、门诊特殊用药待遇认定 4、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认定 5、医疗业务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