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乌海市人民医院公开引进 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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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简章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计划。
    介入诊疗岗位医师1名。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要求具有研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15年左右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且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能独立开展血管介入诊疗工作。
    5.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公立医院控制数范围内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学术造假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制定引进方案、发布公开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审、考察、体检、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相关事宜均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号-11月7号(报名日期为5个工作日)
    2.网报邮箱:whsrmyy_hr@163.com
    咨询电话:0473-2061131
    3.报名材料
    (1)《乌海市人民医院“一事一议”人才引进报名表》(详见附件);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简章发布日;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2)应聘人员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
    (4)执(职)业准入资格证电子版;
    (5)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引进)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评审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面试面谈”形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由行业专家组成面试面谈专家组,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对其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具体得分及评审意见,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予引进。
    (四)体检与考察公示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按照引进岗位要求,采用线上形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同意引进后,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集体研究、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会议对拟引进人才进行集体研究,研究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引进结果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当地有关要求执行。严格执行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473-399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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