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乌海市人民医院就医就诊核酸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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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安全和公众健康,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患者来院就诊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
    2.为避免人群聚集,医院实行门诊服务预约挂号、预约检查、预约治疗和分时就诊、分段到院,老年人等网上预约困难的群体可采取电话预约、窗口预约、亲友代办等措施。
    网上预约途径:“乌海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电话预约途径:0473-2035347、2030120。请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到就诊区报到就诊。
    3.患者出入医院要走患者通道,工作时间(8:00-12:00及15:00-18:00)患者通道设在门诊楼正南门,其它时间设在急诊科南门,其它通道严禁通行。
    4.进入医院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实行全员、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诊室、病房、检查室、出入院等门口处实行手消毒,现场挂号、取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办理出入院等候时,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咳嗽、打喷嚏时,请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挡口鼻,避免触摸周围环境,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消毒双手。
    5.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特殊患者仅限1名陪同人员。
    6.如果您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发热门诊(门诊楼东区)就诊,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7.如果您在1个月内有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口岸控制区、境外包装物品及车辆、环卫清洁、垃圾捡拾及清运、冷链食品、生鲜市场职业暴露史,或有聚集性发病现象,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接诊医生上述情形。
    8.发热患者必须配合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查,并在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室留观等待结果,待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方可前往专科就诊或离院。
    9.门诊患者住院必须出具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院,急危重症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必须采集标本进行核酸检测,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时暂收住在过渡病房,经医生判定除外新冠肺炎后务必转入普通病房,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过渡病房。
    10.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患者根据医嘱决定是否陪护,陪护人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遵守医院相关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换,要按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不互串病房、不聚集。除检查等特殊情况外,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出入病区,患者凭腕带,陪护人员凭身份证、陪护证进出病区。
    11.疫情期间全面禁止来院探视,患者亲友可以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慰问。
    12.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事项:
    12.1检测流程
    住院患者由就诊科室开具电子住院证及核酸检查申请单→缴费(自助或收费窗口)→预约登记→采集标本→打印报告;自愿筛查人员从自助机挂“核酸检测”普通号→返回自助机首页“缴费中心”缴费→预约登记→采集标本→打印报告
    12.2预约登记
    地点:医院东墙核酸检测登记室
    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普通患者预约登记时需持患者身份证、缴费收据;拟住院患者需提供电子住院证信息、缴费收据、身份证;预约登记后,领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回执单,前往核酸检测采集室采集标本。
    12.3 标本采集
    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50下午15:00-17:50
    地点:医院东墙核酸检测采集室(门诊大厅南门出口左转直行约50米,再右转直行50米。)
    注意事项:采集标本前需空腹两小时以上。半小时内不得吸烟、喝酒、嚼口香糖。有鼻部疾患的请提前告知医务人员。采集标本前请出示身份证、健康码、新冠核酸检测回执单,科学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距离。
    12.4结果查询
    8:00-11:50采集的标本,当日17:00出结果,15:00-17:50采集的标本,当日23:00出结果;18:00-次日8:00采集的标本,次日11:00出结果;危重患者2小时内出结果。扫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验回执单,可以在自助检验报告打印区打印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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